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东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现组织申报2013年度东营市科学技术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奖励范围
1、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受理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突破,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研发人员。
2、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通过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整体技术应用两年以上并取得明显效益的科技成果。医疗卫生类申报项目同时
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至少有1篇与项目主要创新点密切相关的“中华”系列医疗卫生类学术论文或2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2)论文作者必须为项目前两位完成人员。
市科技进步奖(社会公益事业类)侧重对具有临床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奖励,不受理以下三类医疗卫生成果:(1)基础研究类;(2)新药动物实验及临床试验类;(3)
医院自制制剂类。
3、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受理近3年来为引进、吸收及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的个人。
4、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受理近3年来与我市开展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产学研结合以及在油地校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申报材料
(一)市科学技术最高奖
申报单位下载《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附件。《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申报书》与主要附件要合订成册。附件包括:
1、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3、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证明(应用单位需盖章)。
4、在本单位公示原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申报单位下载《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在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与主要附件要合订成册,不得另外附
加封面。附件包括: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2、应用证明(应按规定格式填写)。
3、检索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5、卫生项目需提供2个临床病例(加盖应用单位公章)。
6、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
、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
申报单位下载《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附件。《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申报书》与附件要合订成册。附件包括:
1、项目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合同或同等效力的文书(复印件)。
2、社会、经济效益证明。
3、其它证明。
(四)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申报单位下载《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附件。《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书》与主要附件要合订成册。附件包括:
1、技术评价证明。
2、培训情况证明。
3、设备及应用证明。
4、社会、经济效益证明。
5、其它证明。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需另提供项目简介,一式二份。所有申报材料于2013年1月13日前报送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东营市科学技术
奖汇总表》后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同时报送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四、其他事项
1、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人员必须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中“主要研制人员名单”一致,不得更改完成人员和人员排序。
2、医疗卫生类项目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检索查新报告和所发表论文原件(不得与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3、为进一步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市科学技术奖奖励办将继续加大对材料审查的力度,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家鉴定意见中,所提炼的科技创新点与科技成果技术水平不符
的,即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参评资格。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要严格形式审查,择优推荐。
4、应用证明应描述使用该技术及产品的时间、批量、取得的具体效果和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5、第三方评价按省奖要求填写时,要写明第三方对该项目创新点评价的具体评价意见(若为鉴定意见,不得全文转录鉴定意见),并注明出处。
6、申报书中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从项目背景、存在问题着手描述,介绍项目所作的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创新点的价值(解决的关键技术
、性能指标有何提高等)、第三方评价、项目推广应用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并简述项目获得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情况等,不得简单罗列性能指标。
7、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6981831
电子信箱:kcg@upc.edu.cn
科技处
2013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