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9浏览次数:14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应当于2010年1月31日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时间应当于2010年1月31日前,并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
2.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列入国家级计划,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推荐。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在一个推荐项目中作为前三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的评选。
4.2012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侯选人、候选单位,2013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含专利、论文)再次被推荐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5.其他具体要求请参阅2013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二、项目推荐
1.请各单位按照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格式准备项目材料,重点突出候选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能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2.2013年度国家科技奖实行限额推荐,请各单位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题目及联系人报科技处成果科。
三、其他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方式:86981831 kcg@upc.edu.cn

附件:1.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各奖种推荐书式样.doc
2.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科技处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