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检查和到期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5浏览次数:26


各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经费管理办法的精神要求,为组织做好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检查和到期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检查有关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和财务经费支出等方面。
2.《进展报告》在基金管理系统中已经生成,项目负责人可以通过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网址http://isis.nsfc.gov.cn/portal/index.asp)下载。请对照《计划任务书》内容并按照填报说明报告正文撰写提纲”,以及参照各年度《进展报告》内容,进行逐项填写。
3.《进展报告》撰写完成后,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4.所在单位应对《进展报告》进行详细审核,纸质材料原件201219前统一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52011年度新立项目不用参加本年度进展检查。
二、到期项目结题申报有关事项
12011年底到期应该结题的项目应提前进行总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其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结题报告》已经生成,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该管理系统自行下载,并按照《计划任务书》、撰写提纲与说明”、实验记录等材料逐项填写。
3.经费支出情况须按照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决算,并填报经费决算表”。经费实际支出情况经财务处核实确认后,财务处、审计处及科技处各单位签字盖章。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6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7.所在单位应对《结题报告》进行详细审核,纸质材料原件2012223前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做好本单位国家基金项目到期项目结题及在研项目进展检查的组织工作,具体清单各单位科研秘书可通过基金管理系统查看。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科沟通。
科研科联系电话:86981837 kjcjhk@upc.edu.cn
 
 
科技处
20111215